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要怎么离婚?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离婚冷静期一方同意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申请。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要怎么离婚
可以起诉离婚,首先需要了解的是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流程大致如下:
1、想离婚的一方需要撰写起诉状,并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正式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接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受理条件的审查。
2、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也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决定不予受理。
3、一旦立案成功,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并要求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会安排庭前调解,如果调解成功,那么将不再需要开庭审理;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则会安排开庭。在开庭审理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5、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6、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