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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方面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0-31 阅览:0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房屋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方面?动迁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方面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房屋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动迁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动迁房买卖注意事项有:

1、调查清楚房屋是否已经拿到产权证。

2、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在合同中一定要约定好房屋过户期限、过户费用由谁承担、违约责任等问题。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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