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怎么公证给子女?有拆迁安置可以申请公租房吗?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拆迁安置房怎么公证给子女
在将拆迁安置房公证给子女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法律规定。
1、赠予双方应共同前往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并领取赠予公证书。这一步骤是确保赠与行为合法有效的关键。
2、申请人需要前往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并领取相关结果。这是为了确定房产的准确面积,以便后续的计算和登记。
3、完成面积测绘后,申请人需前往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并领取完税证明。这一步骤是确保房产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必要环节。
4、申请人应备齐所有资料,前往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收件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5、在资料审核通过后,办案人员将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6、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整个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因此,在将拆迁安置房公证给子女时,应确保赠与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有拆迁安置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当事人有拆迁安置房的,如果房屋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并且当事人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