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安置房可以继承吗?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拆迁的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取决于被拆迁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被拆迁的房屋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安置房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安置房在登记时明确列入了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它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期间,除非另有特殊约定,否则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都应被视为共同所有。
二、婚后安置房可以继承吗
安置房是由国家占用居民土地拆迁房屋而安置的分配的房子,如果到手的回迁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但是有产权的安置房是可以继承的。
安置住房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