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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拆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分割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02 阅览:0
在夫妻离婚后,若涉及婚后拆迁安置房的分割问题,首要考虑的是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拆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分割?离婚诉讼财产怎么分配?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婚后拆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分割

在夫妻离婚后,若涉及婚后拆迁安置房的分割问题,首要考虑的是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的人口,那么该拆迁安置房屋自然应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2、在分割时,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根据各自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3、若协商无果,双方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裁决。

4、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后进行分割。

5、法院在分割时通常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以确保分割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二、离婚诉讼财产怎么分配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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