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子可以过户吗?拆迁安置房纠纷如何处理?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拆迁安置房子可以过户吗
拆迁安置房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过户的。
1、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权,并且没有限制对外出售的规定,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那么这样的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和过户的。
2、如果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则属于不动产,其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需要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备案。
在没有登记备案的情况下,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否则该安置房并不具备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因此,要过户这样的安置房,首先需要为其办理房产证。
二、拆迁安置房纠纷如何处理
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