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房算不算名下有房产?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动迁安置房算不算名下有房产
对于已完成产权登记的动迁安置房,无论是自住还是出租、出售,都应视为个人名下的房产。
1、对于通过拆迁补偿获得的安置房,若其产权已明确登记在个人名下,则无疑应被视为名下的房产。
2、这类房产在拆迁安置协议中通常会有明确的产权归属约定,并需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登记,以获得法律上的确认和保护。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若同时满足了以下几个条件,便拥有合法效力。
这些条件包括:
1、签署合同的当事人,需具备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属于拆迁安置房买卖的合法参与者;
2、在签署过程中,合同条款应源于真实的意愿表达;
3、同时,合同的细节内容不应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共秩序及良好习俗;
4、以及其他由法律明文规定的生效要件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