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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属于什么性质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04 阅览:2
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其性质主要取决于过户时的法律状态和房屋本身的属性。

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属于什么性质?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属于什么性质

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其性质主要取决于过户时的法律状态和房屋本身的属性。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通常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进行,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无异。

2、当拆迁安置房已经取得房产证,并依法过户给子女时,其性质便转变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享有与普通商品房相同的权益和义务。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拆迁安置房在过户给子女时,尚未取得房产证或存在其他法律限制(如产权证办理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等),则过户行为可能受到法律约束或限制。

二、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手续:

1、申请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您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验。

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开免税证明。

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

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若干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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