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购房协议不见了该如何应对风险?安置房购房协议丢了怎么办理?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安置房购房协议不见了该如何应对风险
安置房购房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单位一般有存档,可以到拆迁单位处复印一份,请拆迁单位。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地产权属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制度。
二、安置房购房协议丢了怎么办理
如果安置房的购房协议丢失了,首先要到经办处查底档,并申请重办。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措施:
1、如果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了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2、如果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了合同,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
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持报纸到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再次进行预售登记。
3、如果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并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丢失了合同,除了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需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
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民法典》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