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新房过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1、当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时,被拆迁人应当首先进行仔细检查,并记录详细的问题情况。
例如,老王在收房过程中发现了墙皮脱落、门窗封闭差等问题,这些都是需要记录的重要内容。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拍摄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
2、在发现问题后,被拆迁人应当及时向开发商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在投诉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言辞或行为。
3、如果开发商或相关管理部门未能及时解决问题或拒绝承认问题,被拆迁人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新房过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房屋过保质期后发生质量瑕疵,须由业主自行修理。依据《最高法司法解释》第十条之规,若房屋质量问题已严重影响生活起居,买方可主张解约并要求赔偿。交付时即存在质量问题者,如保修期仍未过,卖方有义务进行修复,否则,买方有权自行或担任他人修复。修理费用与修复期间导致的其他损失则由卖方负责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