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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分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06 阅览:0
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结婚后分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安置房可以继承吗?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结婚后分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个人财产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财产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如果婚后分的安置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且没有特别约定归一方所有,那么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安置房可以继承吗

安置房是由国家占用居民土地拆迁房屋而安置的分配的房子,如果到手的回迁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但是有产权的安置房是可以继承的。

安置住房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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