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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别人吗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06 阅览:0
安置房可以过户给他人,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别人吗?办理过户时主要费用有哪些?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别人吗

安置房可以过户给他人,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必须给安置房办理房产证,这要求房产已住满5年。只有拿到房产证后,才能按照正常流程进行过户。

过户手续相对简便,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税费证明、合同等文件。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更须法律登记后方能生效,未登记则不生效,除非有法律特别规定。

二、办理过户时主要费用

1、契税(成交价的1%)、印花税(成交价的0.1%)、营业税(成交价的5.5%)、个人所得税(成交价的1%或是现在成交价与当时购买价差额的1%),如果您购买的已房产满5年,营业税将不征收。

2、办理过户时您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人员提供)、暂住证(外地人员提供)、房产买卖合同、房款收据或发票。

3、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人员提供)、暂住证(外地人员提供)、产权证(土地证)、契税票、贷款结清证明。基本资料必须是夫妻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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