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否代签?如何防范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诉讼风险?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否代签
房屋买卖协议能否代签,要看情况。如果代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获得被代理人的授权的,可以代签。但如果代签人未获得授权的,则代签的协议只有经被代理人追认后,才对其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如何防范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诉讼风险
防范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风险是:
1、警惕虚假信息;
2、认真核实个人身份信息,查阅相关证件原件;
3、选择品牌中介,签三方约;
4、拒绝无效契约与口头承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