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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低价买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07 阅览:0
二手房低价买卖符合法律规定,对于自己的房产,所有权人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因此低价出卖二手房的行为并不违法,但低价买卖一般不能低于当地税务局的最低过户指导价。

二手房低价买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买卖二手房房屋过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二手房低价买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手房低价买卖符合法律规定,对于自己的房产,所有权人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因此低价出卖二手房的行为并不违法,但低价买卖一般不能低于当地税务局的最低过户指导价。

民法典规定,二手房低价买卖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双方自愿买卖的,并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买卖二手房房屋过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买卖二手房房屋过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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