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委托书一定要公证吗?房屋买卖委托公证可否撤销?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委托书一定要公证吗
二手房买卖委托书不一定要公证。公证是对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但是如果文书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房屋买卖委托公证可否撤销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可以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