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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违约金合同过低应该怎样处理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08 阅览:0
二手房违约金合同过低的处理方式是请求法院进行适当增加。

二手房违约金合同过低应该怎样处理?二手房交易违约情况有哪些?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二手房违约金合同过低应该怎样处理

二手房违约金合同过低的处理方式是请求法院进行适当增加。法律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二手房交易违约情况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

1、出卖人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3、出卖人未能依约按时履行其交付义务;

4、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解除合同或主张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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