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立遗嘱继承权吗? 哪些遗嘱属无效遗嘱?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父母可以立遗嘱继承权吗
在民法典的框架下,父母是有权利立遗嘱来确定其财产的继承权的。这意味着,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来指定他们财产的继承人,这些继承人可以是直系亲属,也可以是非直系亲属。
需要明确的是,立遗嘱剥夺父母的继承权是存在前提条件的。如果父母属于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人,那么遗嘱中必须为他们保留必要的份额,否则该遗嘱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 哪些遗嘱属无效遗嘱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一)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所立遗嘱有效,发病期间所立遗嘱无效;
(二)精神病治愈后的成年人,所立遗嘱有效;
(三)被诊断为痴呆症及年老而神志不清的人所立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