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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不留残疾人份额是否合法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12 阅览:3
在遗嘱的设立过程中,为残疾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遗嘱不留残疾人份额是否合法?立遗嘱人是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吗?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遗嘱不留残疾人份额是否合法

在遗嘱的设立过程中,为残疾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1、《民法典》明确指出,若残疾继承人既没有生活来源又没有劳动能力,立遗嘱时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份额。这一规定确保了残疾继承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不受侵害。

因此,遗嘱不留残疾人份额是不合法的。

2、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3、每种方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流程:

(一)例如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再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这些规定确保了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立遗嘱人是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吗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遗嘱必须是出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没有立遗嘱能力,那么也就意味着遗嘱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就容易出现继承人继承权被侵犯的现象。

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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