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份在遗嘱继承中如何确定?如何确定立数份遗嘱的有效性?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特留份在遗嘱继承中如何确定
可以直接在遗嘱中写明属于相关继承人的特留份额,遗嘱继承中的特留份,是指法律规定的遗嘱人不得以遗嘱形式取消由特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如何确定立数份遗嘱的有效性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