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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权继承人是否具有优先权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12 阅览:0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中优先权掌握在遗嘱继承人的手中。

遗嘱继承权继承人是否具有优先权?遗嘱继承人死亡能否代位继承?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遗嘱继承权继承人是否具有优先权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中优先权掌握在遗嘱继承人的手中。

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按照遗嘱约定的方法分配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只能在遗嘱之后继承剩余部分的遗产,所以遗嘱是可以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嘱继承人死亡能否代位继承

民法典遗嘱继承人死亡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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