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指定继承人可以是儿童吗?遗嘱继承哪些情况下会失效?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遗嘱指定继承人可以是儿童吗
老人可以立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由一人来继承。所以指定一个孩子继承遗产合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继承哪些情况下会失效
遗嘱继承在以下情况下会失效:
1、如果存在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中对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将失效。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效力,因此遗嘱中涉及已处分财产的部分将不再适用。然而,这并不影响遗嘱中对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遗嘱签订人的能力受限也会导致遗嘱失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这包括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以及已满六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
即使立遗嘱人后来恢复了行为能力,之前所立的遗嘱依然无效。相反,如果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行为能力,但随后丧失,这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3、如果遗嘱是受胁迫或欺骗而订立的,那么该遗嘱也是无效的。
在实践中,证明遗嘱是受胁迫或欺骗而订立的往往较为困难,尤其是在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有充足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来支持。
4、如果遗嘱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或部分灭失,那么遗嘱将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从而失去法律效力。
5、遗嘱人如果处分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财产,也会导致遗嘱无效。这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发生,特别是在夫妻双方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另一方的遗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