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怎么写有效?手写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立遗嘱怎么写有效
在探讨如何有效地订立遗嘱时,我们需要关注遗嘱的多个方面,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1、立遗嘱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并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这是保证遗嘱有效性的基本前提。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这意味着遗嘱内容应当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想法,而非受到外界威胁、欺骗或其他不当影响。任何受到胁迫或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的遗嘱,都将被视为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遗嘱人不能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遗嘱内容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例如不能取消或减少法律规定中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4、遗嘱的形式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在我国,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等。
每种遗嘱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生效条件,遗嘱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遗嘱形式,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手写遗嘱的法律效力
手写遗嘱确实具有法律效力,但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必须合法。
3、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这部分内容将被认定为无效。
4、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那么关于此继承人的部分内容也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