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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可以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吗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14 阅览:0
遗嘱公证异地一般不可以办理,遗嘱公证只能在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办理,非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行为无效。

异地可以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吗?已公证遗嘱可否修改?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异地可以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吗

遗嘱公证异地一般不可以办理,遗嘱公证只能在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办理,非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行为无效。但要是其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属于异地,公证行为是有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已公证遗嘱可否修改

对于已经公证的遗嘱,其修改性是存在的。

1、遗嘱作为遗嘱人在生前自愿订立的法律文件,其本质在于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2、在遗嘱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之前,遗嘱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对遗嘱进行修改。即便是已经公证的遗嘱,也不妨碍其进行修改。

3、需要注意的是,修改遗嘱必须确保在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进行,且修改后的遗嘱应当再次进行公证或采取其他合法方式予以确认,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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