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律小帮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4008609723

房屋遗嘱继承书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14 阅览:0
房屋遗嘱继承,不需要公证处公证。

房屋遗嘱继承书需要公证处公证吗?公证房产需要什么材料?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房屋遗嘱继承书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房屋遗嘱继承,不需要公证处公证。

1、根据法律规定,只要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合法且不违反公序良俗,且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

2、房屋遗嘱继承书并非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3、公证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较高的证明力,能够减少因遗嘱真实性、有效性等问题引发的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公证房产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律小帮声明:本文部分内容由网上摘抄,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律小帮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在线咨询

331 位用户正在咨询

Copyright © 2024 律小帮 Inc. 鄂ICP备20240506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