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完遗嘱公证后可以再立遗嘱吗?遗嘱公证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立完遗嘱公证后可以再立遗嘱吗
立完遗嘱并经过公证后,确实可以再次立遗嘱。
1、立遗嘱人拥有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
2、即使已经存在一份公证遗嘱,立遗嘱人仍然可以根据自身意愿的变化,重新订立新的遗嘱。
3、新遗嘱的订立不受原公证遗嘱的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若新遗嘱与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根据法律规定,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公证的法定条件
遗嘱公证必须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1、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表达真实意愿,未受胁迫或欺骗;
2、遗嘱内容和形式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3、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处分超过个人份额的共有财产;
4、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不能委托他人。
这些条件是确保遗嘱公证有效性的关键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