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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指定遗嘱应如何撰写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15 阅览:0
继承人指定遗嘱应写明立遗嘱人的基本信息、立遗嘱的原因、财产数额名称以及相关人员签字等。

继承人指定遗嘱应如何撰写?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有哪些区别?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继承人指定遗嘱应如何撰写

继承人指定遗嘱应写明立遗嘱人的基本信息、立遗嘱的原因、财产数额名称以及相关人员签字等。

1、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除此之外,还要在遗嘱中写明:为了防止本人去世后,近亲属因为财产归属发生纠纷,在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清楚之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特立此如下遗嘱。

二、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主要差异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依据不同,前者依据法律规范;后者则参照财产所有者遗愿。

2、份额确定方式各异,法定继承人的份额由全体法定继承人及赡养扶养状况决定;遗嘱继承人的份额则由财产所有者在遗嘱中明确。

3、继承人范围存在差异,遗嘱继承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畴之内;反之,法定继承人未必均为遗嘱继承人,因遗嘱继承可根据财产所有者意愿选择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位或多位。

4、两者的优先性亦有所不同,我国遵循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若财产所有者生前留有遗嘱且合法有效,则应依遗嘱继承,而非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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