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写?如何立遗嘱才有效?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立遗嘱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写
在撰写遗嘱亲属关系证明时,首先需要清晰地表明被继承人的身份及其亲属关系。
这包括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与其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家庭成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住址等详细信息。
如有必要,还需提供家庭成员之间的称谓关系,如父亲、母亲、胞兄/弟/姐/妹等。
二、如何立遗嘱才有效
1、遗嘱的生效要件。自书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
(一)代书遗嘱为立遗嘱人以外的人代立遗嘱人按照其意思表示所书写的文书。
(二)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只有在危及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同时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
(三)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正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也要用公证的形式,其他形式不得对抗其效力。
2、遗嘱与公证的关系:
(一)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二)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调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