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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可以变更遗嘱吗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16 阅览:0
遗嘱人可以变更遗嘱。

遗嘱人可以变更遗嘱吗?遗嘱变更、撤销的处理原则是什么?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遗嘱人可以变更遗嘱吗

遗嘱人可以变更遗嘱。变更遗嘱的方式有:

1、制作新遗嘱,用以改变原遗嘱内容,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2、提出变更原遗嘱的声明,但必须按原设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变更、撤销的处理原则

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其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2、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公证遗嘱具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遗嘱人不能自行撤销或变更。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也不能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要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必须到原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手续。

3、遗嘱人虽未立多份遗嘱,但其生前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遗嘱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后,遗嘱人没有立新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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