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由他人代笔怎么写?代书遗嘱怎样公证?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遗嘱由他人代笔怎么写
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遗嘱。
遗嘱由他人代笔的方式是: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口述,代书人作记录。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并经遗嘱人审阅全文后,至遗嘱人完全同意和认可为止。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的姓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怎样公证
代书遗嘱的公证需要手续的是:遗嘱见证人或遗嘱人的亲属发表声明,证明该遗嘱系遗嘱人本人生前所立的最后遗嘱,然后再办理遗嘱受益人的身份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