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后能去公证吗?继承人能否代写遗嘱?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代书遗嘱后能去公证吗
代书遗嘱可以事后公证。代书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如果进行公证,就是公证遗嘱了。如果有条件,将代书遗嘱更换为公证遗嘱更好。
代书或自书遗嘱,需办理声明书公证书,由遗嘱见证人或遗嘱人的亲属发表声明,证明该遗嘱系遗嘱人本人生前所立的最后遗嘱,然后再办理遗嘱受益人的身份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继承人能否代写遗嘱
遗嘱的代书人不能是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