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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需要哪些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18 阅览:0
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见证人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2、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并注明立遗嘱日期;3、若仅在落款处签字或日期不完整,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需要哪些?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需要哪些

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

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见证人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

2、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并注明立遗嘱日期;

3、若仅在落款处签字或日期不完整,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按照《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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