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遗嘱有异议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有多份遗嘱应该怎么办?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对遗嘱有异议打官司流程
当继承人对遗嘱产生异议并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应遵循以下诉讼流程。
1、继承人需准备详细的起诉书,明确列出对遗嘱的异议点、请求法院处理的事项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如果被告为公民,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涉及不动产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则由相应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3、向确定的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如遗嘱文本、证人证言等。法院在收到材料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该案。
4、一旦案件受理,法院将安排庭审,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并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作出判决或裁定。
二、有多份遗嘱应该怎么办
1、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
当存在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时,多份遗嘱可以同时适用,互不冲突。
2、多份遗嘱,内容有冲突
(一)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我国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当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时,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有效力。
(二)无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是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