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律小帮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4008609723

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怎样过户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18 阅览:0
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有三种途径,包括协商继承、公证继承和诉讼继承。

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怎样过户?遗嘱可以约定继承人不得处分遗产吗?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怎样过户

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有三种途径,包括协商继承、公证继承和诉讼继承。公证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去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诉讼继承,即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自己继承房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嘱可以约定继承人不得处分遗产吗

继承遗嘱可以约定继承人不得处分遗产。遗嘱是根据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订立的有自主决定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律小帮声明:本文部分内容由网上摘抄,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律小帮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在线咨询

410 位用户正在咨询

Copyright © 2024 律小帮 Inc. 鄂ICP备20240506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