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遗嘱不服可以打官司吗?遗嘱纠纷如何打官司?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对遗嘱不服可以打官司吗
如果就遗嘱有争议的几方没有办法协商的话,当然是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争议了。
首先就遗嘱来说,遗嘱是财产的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在自己过世之后进行处理的行为。只要当事人在立遗嘱的时候意识清楚,在遗嘱里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遗嘱在形式上没有效力瑕疵的话,就是合法有效的。
对于有效的遗嘱不服的话,一般来说只有以下情况才能变更财产的分配情况:
1、提供一份更有效力的遗嘱。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如果其中有公证遗嘱,那么公证遗嘱就是有最有效力的;如果没有公证遗嘱,那么就是最新的一份遗嘱是最有效力的。
2、如果遗嘱中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分配对应的遗产份额,对于该继承人是可以适当分配一定的遗产份额的。
二、遗嘱纠纷如何打官司
1、确定起诉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明确被告和诉讼请求
(一)明确诉讼请求的内容一般来说,继承案件的诉讼请求有两点:一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继承的遗产是多少,二是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
(二)处理好告多与告少的关系。由于人民法院实行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告少了法院也不能依照职权主动干预,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告多比告少好,但多与少又是相对的,必须根据案件作具体分析,还要考虑告多与诉讼费用的多少之间的关系问题。
3、明确起诉条件根据我国规定,当事人应该符合也下几个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否则,人民法院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