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遗嘱可以代理吗?怎样订立代书遗嘱?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设立遗嘱可以代理吗
设立遗嘱不可以代理。
但是可以由他人代书写遗嘱,由他人代书遗嘱的,遗嘱的内容要写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遗产的详细情况、继承方式、继承时间、由谁来继承、各继承人可以继承的份额、履行遗嘱继承的其他有关事项,落款处被继承人要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怎样订立代书遗嘱
1、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按手印代替签名;
3、为保证遗嘱的真实性,我国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由于遗嘱见证人证明的真伪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效力和遗产的处置,因此民法典对遗嘱见证人的资格作了规定,下列3类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