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遗嘱信托?办理遗嘱信托需要哪些条件?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怎么办理遗嘱信托
1、鉴定个人遗嘱:在遗嘱中必须明确以信托为目的的财产的同时,并明确表示用该财产建立信托的意愿,这是遗嘱信托成立的必备条件。
2、确立遗嘱信托:
(一)要确认财产所有权。信托机构作为遗嘱信托的受托人,首先要确知死者对于财产的所有权。
(二)确立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信托机构要成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必须由法院正式任命。
(三)通知有关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
3、编制财产目录:受托人应在被正式任命后的较短时间内(通常为60天左右)与遗嘱法庭一起完成对遗产的清理、核定。信托机构准备好一个登记簿,仔细地将死者的财产集中起来,并记录在登记簿上。
二、办理遗嘱信托需要哪些条件
1、形式要件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遗嘱的形式要件: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八条规定,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2、实质要件
遗嘱信托的委托人即立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信托的财产需是其合法所有的确定的财产。
3、注意事项
(一)自书遗嘱信托或代笔遗嘱信托应避免以打字机或计算机制作完成,换句话说,遗嘱信托最好由自己亲笔书写或由代笔者书写。
(二)代书遗嘱的遗嘱人最好以亲自签名或按指纹,避免采用盖印章的方式。
(三)如果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最好除了代书人之外,应再经三人以上的见证人签名,以增加此遗嘱有效性。
(四)前项见证人中应避免由遗赠人担任而造成缺格现象。
(五)遗嘱信托中最好指定“信托监察人”,以便监督受托人在管理与运用信托财产时,有无违反信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