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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过户还需要所有子女到场签字吗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19 阅览:0
在有遗嘱过户的情况下,并不需要所有子女都到场签字。

有遗嘱过户还需要所有子女到场签字吗?遗嘱继承房产怎么过户?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有遗嘱过户还需要所有子女到场签字吗

在有遗嘱过户的情况下,并不需要所有子女都到场签字。

当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并希望进行公证时,他只需要到公证机关办理即可,不需要其他子女的签字。

因此,即使有遗嘱过户的需求,也不必强求所有子女都必须亲自到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嘱继承房产怎么过户

在我国遗嘱继承房产的过户:

1、要继承房屋的继承人准备好过户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其他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

2、办理转绘之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4、领取新的房产证。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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