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同可以落户吗?当地派出所拿拆迁为由不给上户口怎么办?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拆迁合同可以落户吗
拆迁合同本身并不直接决定是否可以落户,而是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来判断。
1、在拆迁范围内,公安部门会暂停办理常住户口的迁入和分户手续。
2、存在一些特定情况,如居住在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妇女所生的婴儿、按规定分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迁回等,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准予办理常住户口迁入手续。
因此,签了拆迁协议不一定能直接导致户口迁移,需结合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来确定。
二、当地派出所拿拆迁为由不给上户口怎么办
1、公民办理户口,应到公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应当将各类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条件、时限、程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监督。公民符合户口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按照规定办理,不能办理的应告知明确理由。
2、公安部门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定期检查、抽查和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反本规范的,由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登门向群众赔礼道歉,并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离岗培训、行政处分等。
3、因此,只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派出所拒绝办理的,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