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同产权可以公证吗?怎么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拆迁合同产权可以公证吗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可以公证的事项之一。公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防止未来出现纠纷。
公证机构在受理拆迁合同公证申请时,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核和确认,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
拆迁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过渡方式等关键要素。这些内容的公证有助于提升合同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怎么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
房屋逝迁协议公证由拆迁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代理权资格证明;
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等;
3、被拆迁人应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公证处可以代当事人草拟);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
经公证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解。经调解后当事人达成新的协议并申请公证的,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公证;调解不成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当事人就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