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有几种类型?房屋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有几种类型
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有的类型:一种是原地安置,另一种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房屋拆迁的详细步骤主要包括以下五点:
1、首先,申请并获得拆迁许可证,这是连通后续决策过程乃至实现房屋顺利拆迁的重要先决条件。
(一)首先由相关单位依据法定程序提出拆迁许可证申请;
(二)接着,行政机关会对该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如无异议便会核发相应的拆迁许可证;
(三)在拆迁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到期之际,原申请主体可依法申请续期,使其在更长时间内保持合法效用。
2、其次,当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应以相关法规为依据,通过媒体或者其他有效方式公开揭示具体拆迁内容,即拆迁人、拆迁范围以及拆迁期限等元素,此举意在保障公众利益及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3、接下来,是拆迁补偿方面的协商事宜。
4、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之后,针对尚有争议的地方,可以启动裁决程序。
5、最后,便是实质性的拆迁实施阶段,如房屋的拆除、建筑垃圾的清理等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了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