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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02 阅览:0
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公证吗?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公证吗

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事项,可依法申请公正处理。

公正作为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程序,它的主要意义在于保证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其公信力与安全性,从而降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风险。

在涉及到拆迁安置房的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均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进行公正处理。

若双方达成共识,决定进行公正,则需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公证机构递交所需的资料,并依照流程完成公正手续。

在此过程中,买卖双方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个人身份证件以及购房协议等相关文件,以证实交易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经过公正程序后,能够确保房屋所有权归属明确,交易行为合法有效,进而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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