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后开发商涨价合法吗?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是怎样的?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后开发商涨价合法吗
面对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后开发商涨价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是不合法的。
1、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约束着双方的行为。
2、开发商私自上涨房价,显然违反了认购合同中的约定,因此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在签订认购合同后,如果开发商试图通过涨价来变更合同条款,购房者有权拒绝并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根据合同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是怎样的
1、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人购协议的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根据以上解释以及相关的立法背景来看,要签订一份受法律保护的商品房认购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开发商已经办妥了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也就是说只要认购书是在该手续办理完之后签订的,即使项目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是有效的;
(二)如果没有办妥以上审批手续,那么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非法融资,甚至有合同欺诈之嫌疑,不但不受法律保护,严重的还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2、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认购协议的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该条的规定不是说所有的认购协议只要具备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就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说,在项目取得了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有条件将认购协议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