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律小帮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4008609723

能否以合法的方式买卖安置房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04 阅览:0
安置房如果建设在出让土地上,并且有房产证,房屋买卖就是合法的。

能否以合法的方式买卖安置房?安置房买卖需要公示吗?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能否以合法的方式买卖安置房

安置房如果建设在出让土地上,并且有房产证,房屋买卖就是合法的。拆迁安置房是对拆迁户的一种房屋置换补偿,如果有房屋产权证就是可以进行变更登记,就可以进行自由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安置房买卖需要公示吗

关于安置房的买卖事宜,其核心环节包括签约购房协议,支付各类税费,以及完成房产所有权变更等一系列程序。

在上述各环节之中,虽然购房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并不会因为是否经过公证而有所改变,但是经过公证的购房协议往往具备更为强大的证明力度,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优先采纳此类协议作为证据。

针对拆迁安置房的交易,若存在价格差异,那么这部分差额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征收契税。

另外,当安置住房取得产权证书之后,再次进行交易时,卖方需承担增值税及其附加税项,同时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买方则需依据家庭拥有房屋的数量以及房屋面积大小来缴纳契税。

以上所述的各项步骤与税费政策,旨在保证安置房买卖行为的合法性与规范化,然而却并不包含公示这一环节。

从本质上讲,安置房的买卖行为无需进行公示。


律小帮声明:本文部分内容由网上摘抄,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律小帮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在线咨询

950 位用户正在咨询

Copyright © 2024 律小帮 Inc. 鄂ICP备20240506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