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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情形包含什么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06 阅览:0
二手房买卖的违约情形包括:1、出卖人一房二卖;2、出卖人没有取得房屋的处分权导致房屋不能过户;3、出卖人不按时交付房屋;4、买受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

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情形包含什么?二手房购房合同中都包含哪些条款?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情形包含什么

二手房买卖的违约情形包括:

1、出卖人一房二卖;

2、出卖人没有取得房屋的处分权导致房屋不能过户;

3、出卖人不按时交付房屋;

4、买受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二、二手房购房合同中都包含哪些条款

二手房购房合同包括以下这些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3、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4、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5、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6、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7、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8、违约责任;

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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