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否进行公证?如何避免二手房交易中的纠纷问题?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否进行公证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虽然办理房产公证不是必须的,但在特定情况下,房产公证是需要的。
根据司法部与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相关通知及规定,有五种情况需要对房屋交易进行公证,包括:
1、继承房产;
2、遗嘱处分房产;
3、买卖双方或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
4、共居家庭的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分居时分配家产、赠与房产;
5、台同胞、华侨、外国人买卖房屋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手续的情况。
二、如何避免二手房交易中的纠纷问题
避免二手房交易纠纷:
1、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房本是两证合一的。
2、要看清楚产权证是否被抵押以及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记载。
3、检查房屋本身的质量。
4、要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5、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还需要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即使是夫妻共有的情况,也需要另一方出具证明,以避免纠纷。
6、对于买方来说,除了要严格按照建设委员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格式订立合同之外,还需要将一些细节问题纳入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的物业管理交接、户籍的迁移等问题。
7、买方可以留一定的房款作为“保证金”,等买房将物业管理交接,户籍迁出之后再将房款全部交齐。
8、对于贷款无法如约办下来的情况要尤其注意,这是导致最近一些二手房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对于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期办理按揭贷款时双方的解决办法,双方最好在合同中事先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