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二手房交易中的定金陷阱?如何规避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买卖陷阱?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如何规避二手房交易中的定金陷阱
避免买二手房定金协议中的陷阱的方式是:
1、应注意审查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2、明确款项的性质,写明“定金”字样;
3、主合同与定金合同主体应当一致;
4、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且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如何规避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买卖陷阱
1、要注意的就是必须去相关房管部门查清房屋的目前状况,是否被抵押或是否有债务,如果买家看中的是学区房,也要注意是否已有小孩挂靠;
2、要注意的就是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审查清楚,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3、关于房屋是否已被出租,如果原房主与租客未进行公证或登记,那么以防万一,在与原房主签订合同时,可添加一个相关的补充合同或补充条款,用来进行救济。
当租赁合同未予登记,或者买受人不知道系争房屋租赁事实的,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能由买受人承担。承租人也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对抗买受人对房屋处分的权利,不能要求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同时,出卖人未向买受人告知租赁事实,导致承租人不能主张“买卖不破租赁”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认定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