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违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二手房买方违约可以不还定金吗?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二手房违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
在二手房交易中,当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1、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卖方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主动违约行为时,买方确实有权选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即将房屋过户给买方。
2、当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如果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如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延迟交付房屋等,买方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二)此时,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房屋过户等义务。
3、虽然买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考虑诸多因素。
(一)卖方是否存在实际履行能力、双方是否就合同继续履行达成一致意见等。
(二)买方在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还应充分考虑自身权益的保障和风险的防范。
二、二手房买方违约可以不还定金吗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债务履行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替代物。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民法典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处理定金纠纷,首先按照“合同自由”原则,根据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法律规定办。
在实践中,按照法院判决及行业惯例,卖方收到中介转付的定金之后,买方买房产生定金法律关系。这意味着任何一方拒绝交易,都要按“定金罚则”处理,即卖方不卖房需双倍返还,买方不买房不能拿回定金。
对此,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定金的性质应当有明确的书面约定,以区别于没有担保作用预付款。
如果有合同明确约定有定金条款,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