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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09 阅览: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房屋不能作为二手房上市交易。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二手房买卖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房屋不能作为二手房上市交易。

1、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管局直管的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5、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6、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7、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8、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出售的房屋,当然,这种情况在涤除抵押权可以正常交易过户;

9、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0、另外,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没有按照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权益,这种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存在被撤销的风险,存在交易过户无法完成的可能。

二、二手房买卖流程及费用

1、看房,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查验产权,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国土部门查房档案,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此时买卖双方可以协商、交付定金。

3、签署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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