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可以立遗嘱继承吗?土地承包权能否被继承?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农村土地可以立遗嘱继承吗
农村土地并不可以立遗嘱继承。原因在于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拥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并不属于村民的遗产范畴。然而,农村土地上的房产是可以遗嘱继承的,因为这些房产属于村民的合法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土地承包权能否被继承
土地承包权不属于遗产,一般不能继承。
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即承包期内,承包地通常不因家庭成员的死亡而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土地由所在户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但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1、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在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四条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