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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被遗嘱继承的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栏目:法律知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1-13 阅览:0
1、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2、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3、国有资源的使用权。4、承包经营权。5、宅基地使用权。

不能被遗嘱继承的遗产的范围有哪些?遗产的特征有哪些?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小帮给出如下解答:

一、不能被遗嘱继承的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1、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

2、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

3、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须重新申请,不能继承。

4、承包经营权。承包的收益可以继承,法律允许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继承承包。

5、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转移,但是此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遗产的特征有哪些

1、遗产具有范围上的限定性。遗产是死亡自然人的个人财产,他人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

2、遗产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具有时间的特定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尚存的财产。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是区分被继承人的个人所有财产与遗产在法律上的时间界限。

3、遗产具有合法性。遗产是自然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公民死亡时遗留下的财产作为遗产的,必须是依法有合法根据取得并为公民所拥有的财产。

4、遗产具有可转移性。遗产是死亡自然人遗留下来的,能够依法转移给他人的财产,不能转移给他人承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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